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定点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机构认定项目评审公告 |
发布时间: 2023-04-23 17:07:03 信息发布人: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
(A包)评审公告 依照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保财社(2019)59号)的规定,参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65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我区创业培训提升行动持续稳定开展,采 取专家评审方式选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并实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定点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机构认定项目(A包) 项目编号: YM-230405028 采购方式: 专家综合评审 采购内容: 定点创业培训机构认定 评审范围: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创业培训工作,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拟面向保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年审的技工院校、优质培训机构择优确定为我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评审方式: 本次专家评审,由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考核评审,对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选取前(3)名的培训机构,并将评审认定结果在专家评审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如参与评审单位不足,以实际评定数量为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认定为莲池区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 二.评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办学手续齐全(办学许可、登记证、代码证、办学章程); 2、具备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教室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多媒体教学设备齐全(电脑、投影仪、黑板、监控设备、桌椅),具有满足创业培训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教室2个以上,培训室安装视频监控,并开通互联网实时传输,确保监管部门实时网络监督;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行拟定); 6、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须提供报名前一日的查询截图原件,截图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参审文件无需另附,参审现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审会当天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审。 三.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获取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5楼 获取方式:凡是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评审的培训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持: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组织 登记证书;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有 效证件。 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至河北英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519室)报名。 评审文件费用:5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参审文件的递交 递交参审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评审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5楼会议室 五.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发布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网 ”的公开形式告知所有培训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保定市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玉兰大街591号 联系人: 连涛 联系方式: 0312-2062080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英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519室 联系人:薛晓琴 联系方式: 0312-2110808
(B包)评审公告 参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65 号)的相关要求;参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28号);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培训定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保人社函〔2020〕10号);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社〔2019〕59号)要求,为圆满完成全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保障我区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及技能人才需求,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决定评定一批莲池区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金来源按有关文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定点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机构认定项目(B包) 项目编号: YM-230405028 采购方式: 专家综合评审 采购内容: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 项目范围: 保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依法设立并年审的职业(技工)院校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高技能人才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凡申报工种须在国家最新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范围内,且符合各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范围。 我局拟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专家评审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审定7家为拟认定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如参与评审单位不足,以实际评定数量为准),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认定为区级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评审方式: 本次专家评审,由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考核评审,对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选取前(7)名的培训机构,并将评审认定结果在专家评审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如参与评审单位不足,以实际评定数量为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认定为莲池区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 二.评审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批复文件); (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 (三)具备培训所必需的场地、教学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且不仅限于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多媒体教学设备、监控设备、理论教室、实训实操设备等)和师资情况;参审文件附场地产权证明、平面图和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自行拟定); (五)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原件,截图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按政府采购法要求投标人可不提供查询页,由采购人现场查询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六)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七)报名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在办班场地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并开通互联网实时传输,确保主管部门对培训全程实时网络监控和监管。 (八)综合实力较强、社会信誉度好的,且能够认真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的,优先考虑。 (九)凡在审计和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顶点培训机构整改不达标的不得承担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 (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工作的其他要求。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审。 三. 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获取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5楼 获取方式:凡是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评审的培训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持: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组织 登记证书; (2)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批复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有 效证件。 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至河北英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519室)报名。 评审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参审文件的递交 递交参审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评审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5楼会议室 五.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发布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网”的公开形式告知所有培训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玉兰大街591号 联系人: 连涛 联系方式:0312-2062080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英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519室 联系人:张晶 联系方式: 0312-211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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